一、知识产权局概况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IP Australia)成立于1904年2月13日,隶属于澳大利亚联邦工业、旅游和资源部的一个独立运作的机构,其工作直接向第一副部长汇报。
该局主要职能包括:
(一)管理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外观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PCT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 (二)其它领域的立法:如1987年奥林匹克标识保护法案; (三)宣传知识产权; (四)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咨询; (五)国际交流:发展知识产权体系,开展地区合作; (六)制定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法律和规章; (七)管理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总部设在首都堪培拉,各州都有相应的专利管理机构,它们之间相互联网,实行在线管理,形成澳大利亚专利管理的网络体系。专利管理机构不仅受理专利申请,而且也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包括提供有关专利体系、申请及审批流程等有价值的信息。专利管理机构向社会承诺,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所有服务已实现在线,其数据库定期得到更新,新的服务内容也及时上网。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定期在各州(区)组织有关专利培训,出版专利公报、程序手册等,同时也制作成光盘。为方便专利申请,用户可通过多种途径提交申请:
(一)向州专利管理机构提交申请; (二)将申请书寄至知识产权局; (三)通过专利代理机构申请; (四)通过知识产权局的网址(www.ipaustralia.gov.au)在线申请。
除了专利申请人自己检索外,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也提供检索服务。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的管理理念是:“为澳大利亚人民创造一个高效、畅通的全球化知识产权体系,促进革新、投资和国际竞争”。
二、人员构成及组织机构
(一)人员构成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设局长1人,现共有830名员工,其中包括200名专利审查员(计划增加到250人)、130名商标审查员、6名外观设计审查员和6名植物新品种审查员,另外在7个地方局中还有大概30名员工。
(二)组织机构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下设7个部门,分别是:
1、业务发展与战略部
该部的主要职能是与行政委员会以及其它部门紧密联系,保持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的战略发展高度,其主要工作包括:制定知识产权的战略和政策,制定业务增长的战略以及发展与客户和利益共享者的关系;策划和宣传营销项目和公共教育项目;推进企业管理模式的发展与实施;管理审计和评估;监督并报告相关工作。该部也承担本局的立法和议会赋予的相应责任,为行政委员会和上级部门提供文秘和支持服务。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协助专利审查部长、商标和外观设计审查部长保持知识产权立法与认识的一致,保持新业务开发与其增长的一致。
该部门下设8个处室:战略指导处;研究与立项处;立法与政策处;业务指导与国际合作处;客户战略处;计划、报告与秘书处;审计与评估处;国家徽标处。
2、专利审查部
主要负责专利和植物新品种的审查,审理专利复审与无效案件。部长对整个审查程序的质量、效率和有效性负责。下设四个副部长,两个副部长分别负责各领域的审查工作,一个副部长负责复审与无效,还有一个副部长负责业务发展和质量管理。每个领域的专利审查员又分为巡视审查员、高级审查员(3-4名)和审查员(10-15名)。
该部门下设5个处室:专利审查A处;专利审查B处;异议、听证与立法处;业务发展与质量管理处;植物新品种处。
3、商标与外观设计审查部
主要负责商标和外观设计的审查与注册,并审理其复审与无效案件。
该部门下设5个处室:商标A处;商标B处;商标听证与立法处;业务支持与技能发展处;外观设计处。
4、信息管理部
主要负责信息管理和IT事务,信息管理政策、战略和技术运作方案、IT政策、IT标准和方法的策划与实施,跟踪国际国内IT的发展,确定信息管理、IT工作的义务和标准的改变,为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的业务发展提供咨询、IT解决方案、基础设施和通信等支持。部门负责人称为首席信息官(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 CIO)。
该部门下设6个处室:企业方案解决处;技术服务处;系统服务处;项目管理处;业务规划处;信息管理与IT安全处。
5、人力资源管理部
主要负责人力资源战略和政策的策划与实施,为管理层提供支持服务,培训项目(包括领导者培训项目)的策划与实施,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管理,员工招聘与薪酬福利。
该部门下设5个处室:战略处;劳资处;招聘处;岗位政策与实习处;培训处。
6、客户服务部
主要负责专利、商标、外观设计流程管理(包括受理申请和反馈审理结果),客户服务的协调管理(包括客户服务的网络管理),以及为客户提供各种信息。
该部门下设3个处室:客户服务网络处;知识产权管理处;流程管理处。
7、财务管理部
主要负责财务管理战略的策划与实施,为局年度报告和行政委员会的财务业绩报告提供财务报表,协调主管领导的财务指示和财务授权等。部门负责人称为首席财务官(Chief Finance Officer,CFO)。
该部门下设2个处室:财务决策支持处和财务运作处。
三、经营管理及财政收支情况
在1992年以前,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的财政支出主要由政府负责,而收入则上缴国家财政。自1992至1993财政年度开始,转而采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方法,即不再需要澳国政府的财政拨款。该局的基本政策是,人员的增加低于收入增加的速度与比率,保证工作人员收入稳步增长。
2002-2003财年,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的收入为8552.9万澳元,支出为8513.2万澳元,净收益39.7万澳元。2003-2004年度,净收益达到223.6万澳元。在整个2003-2004财年中,总支出为8560.9万澳元,其中用于员工的支出(包括工资、奖金、加班费、退休金等等)为5487.1万澳元,占总支出的64.1%,日常工作活动的支出(包括通信、设备、管理、对外交流等等)为2422万澳元,占总支出的28.29%。另外,该局每年保证在审查自动化方面的开支约占全局总收入的十分之一,在过去的5年中,投入软件系统的费用约为2300万澳元(其中50%用于专利、5%用于商标、1%用于外观设计)。
申请和审查费用是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收入的主要来源,临时申请的申请费为80澳元,标准申请的申请费为320澳元,审查费为340澳元,受理费为140澳元(超过20个权利要求的申请每增加一项权利要求多收20澳元),因此,通常情况下,一件专利从申请到授权为止,共需要费用880澳元。电子申请的申请费较低,为290澳元。
四、专利审查员的录用与薪酬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审查员的录用十分重视,条件也比较高,具体要求是:
(一)具有理科、工科、澳大利亚第三协会或专利审查部长认为符合工作要求的类似研究机构认可的学位或证书;被NOOSR或类似机构认可的与上述资格相当的海外资历;或者
(二)澳大利亚工程师协会资深会员、澳大利亚工程师协会正式会员中任何等级的成员(如荣誉研究员、研究员、会员);或者
(三)澳大利亚医学试验科学家研究院成员;或者
(四)皇家化学研究院的准成员;或者
(五)具有专利审查部长认为具备工作所要求的学位、证书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人。
专利审查员的起薪依赖于员工的经验、资历和技能。在澳大利亚第三协会学习三年并获得学位或毕业证书的、或具有相当海外资历的员工,拿1级工资。在澳大利亚第三协会学习四年并获得学位或毕业证书的、或具有相当海外资历的员工,拿2级工资。如果专利审查部长或其代表认为,一个在最低级别之上的有潜力的员工,凭其经验、资历和技能可以加薪最高达5级工资。
当一个员工晋升或调动到专利审查员的职位时,如果他/她原来的薪水等级与当前的薪水等级无法对应,那么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薪水等级(“浮动等级”除外)。但是,员工仍需在获得加薪或行使授权之前圆满完成所有“效率提升方案”(Efficiency Advancement Scheme)或“授权许可方案”(Acceptance Delegation Scheme)的要求。当员工原有的薪水超过了专利审查员薪水等级的最高限时,其薪水将维持不变直到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薪水的整体增长,但是,员工仍需在行使任何授权之前圆满完成所有“效率提升方案”或“授权许可方案”的要求。
没有参加“效率提升方案”或未申请“授权许可方案”的审查员将适用绩效进步奖励程序。绩效进步奖励程序不允许审查员在未达到加薪要求的资格之前享受超过5级或9级的薪水。
在从1级至5级工资的过程中,如果一个员工圆满完成了一个项目,其范围和内容在部长看来与工资等级评价的实质相同,那么他就被视为完成了这一级别工资的评定。受雇满一年后,圆满完成考评和被评为“满意”的专利审查员,将按如下方式加薪:起薪在1—3级工资的,涨两级工资。起薪为4级工资的,涨到5级工资。起薪为5级工资的,将不再增长,除非圆满完成了“效率提升方案”。
当一个专利审查员完成了18个月的审查并且被考评小组评为“高效”(基于“效率提升方案”),他将晋升到6级工资。在通过“效率提升方案”而晋升到6级工资12个月之后的审查员,或者专利审查部长认为已经符合授予“授权许可”的审查员,可以晋升到9级工资。没有被授权接受专利申请的审查员工资最高不能超过9级。
具有“接受授权”资格但是不能维持业绩的专利审查员,授权可能会被收回。无法维持业绩的情况会被出具一份书面评定报告和一份依据《授权许可指南》中收回和降级条款的岗位评定报告。一旦被降级,审查员的工资水平将返回到未被赋予“授权许可”之前的薪酬等级。
晋升到10—11级以及浮动等级的工资,将按照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2002—2005鉴定守则中的绩效提升报酬条款和浮动等级条款执行。
五、审查员培训
新审查员的培训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模块进行,成功通过各个模块的培训是被正式录用的必要条件:
——澳大利亚专利体系 ——澳大利亚专利法 ——法律实务 ——审查程序 ——专利检索 ——PCT的检索和审查
全程培训要经过12个月,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一是正式培训;二是在岗培训。正式培训要分小组进行,侧重于理论培训;在岗培训中,每个新审查员由一名导师带领,通过具体案例来学习实际操作,因此,在岗培训导师要花很多时间,如:要教给审查员如何审理一项发明,事先要准备很多资料。每类培训的内容都基于着重培养能力,并需要通过能力考试。如:对专利申请的结构,审查员要能归类,并讲出理由。
12个月培训以后,还必须经过18个月的审查实践,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的审查员。审查员分成几个级别,达到某一级别,才可能做相应的工作。两年半以后随着能力的提高,可以做更多的事情,正式成为审查员3年后便可独立审查。
对新审查员的培训内容主要集中在技术层面上。各部门要根据整体目标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制定相应的审查员发展计划。后期培训,要使新审查员对新技术及其发展方向有一个明确的了解,要送审查员去参加新技术研讨会,参与法律的修改,法院的审判情况也要及时反馈给审查员,还要访问客户、申请人,并且与政府部门保持经常的交流。
培训的初步考评由在岗导师做出,导师负责考察工作的绩效,判断发展的需要并制定提高能力的计划。最终考评由在岗培训导师和审查员的监督人在培训的最后阶段(最后5个月内)做出,由独立的考评小组决定审查员是否获得了应有的能力,每个人的考评结果,都有档案记录。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对审查员的培养十分重视,提供一个发展框架来满足个人技术发展或者非技术发展能力(如管理能力)的需要。是否需要进一步培训将通过一个正式的绩效反馈机制来确定,重点关注核心法律技能的提高、审查和检索实践能力的增长以及对技术的理解。在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非常强调继续学习,学习和发展计划被视为培训的一部分,其目的在于维持和加强对相关技术及其发展趋势的理解和对知识产权问题和实务的理解。此外,局里经常提供审查员与外部客户建立联系的机会,例如举办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课程、研讨会、专家讲座、产业论坛、企业实践、参观专利代理机构等。
除了上述讲的普遍培训,还有一种针对个人需要的个性化培训,如项目管理。这要由部门内部提出,通过之后实施。
另外,还有一个专门的审查小组,对应达到的培训标准进行审核,检查培训是否有薄弱环节,以便将来改进。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计划在未来的几年内招聘大量的新审查员,因此也将扩大对培训资源的投入,重新审视和改进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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