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政府认识到知识产权在促进国家创新、推动技术转移、吸引外国投资以及确保本国产品市场准入等方面发挥着必不可少的重要作用。因此,菲律宾政府一贯致力于各类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宣传普及工作。近期,菲律宾知识产权局与政府协作采取了多项新举措,在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推动知识与信息的传播以及促进国家发展及各领域进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功效。
在专利方面,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拟借助国会刚刚通过的《廉价药品法案》呼吁改革专利相关法规。《廉价药品法案》将修改《知识产权法典》中有关不可专利的发明、专利权的限制、政府使用发明以及商标权利人药品进口权利限制等方面的规定。该法案旨在通过明确《知识产权法典》中的有关规定,维持菲律宾公众的健康利益和专利权人利益之间的平衡。法案中的有关规定将使公众能够以低于国内其他同类产品的价格获得国外药品,这与TRIPS协议相一致。此次修订更多地考虑了21世纪人们的健康需求,使菲律宾长达60年的专利制度日趋现代化。
此外,为鼓励科技创新,菲律宾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还对发明人进行了一次知识产权意识普及活动,向科学工作者、研究人员宣传专利制度,并讲解如何利用专利制度保护科研成果并得到经济回报。另外,专利局还计划使80%的专利审查员完成“专利审查员证书课程”并通过考核,以提升专利审查员的专业水平。
在商标方面,菲律宾知识产权局采取措施,缩短了商标注册审批周期。以前,从申请到批准的商标注册过程需要大约4年的时间。2005年,这一周期从4年缩短到2年,2006年,又缩短到12至15个月,目前整个过程最快只需6个月。商标注册数量因此由2005年的10,475件上升到2006年的13,263件。这里的商标包括四类:商品商标、服务标记、企业名称和网络域名。
另外,菲律宾知识产权局还通过启用网上申请系统,增加个人商标申请量。通过网上商标申请系统,申请人可提出商标、服务标记、地理标志和其他标记的注册申请。截至2006年中期,系统已受理了800余件申请。2006年,该系统使商标申请量增加了14%,远远高于往年3%的平均增长率。
通过上述措施,菲律宾的商标注册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据统计,从2003年至今,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共授权了43,457件商标申请。其中34.2%(14,873件)为国内商标;21%来自美国企业;7%来自日本;5%来自瑞士;4%来自德国。2006年,本国企业商标注册申请量占全部申请的55%。(何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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