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简称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国家知识产权局对2006版《审查指南》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审查指南(征求意见稿)》。为了保证此次《审查指南》修改能够有效地落实新专利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改内容,更好地完善和优化专利审查程序,统一专利审查标准,进而提高专利审查工作效率,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
需要说明的是,新专利法已于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但专利法实施条例目前仍处于修改过程中,因此该《审查指南(征求意见稿)》中涉及到的专利法的条款均引自新专利法,涉及到实施条例的条款均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至:zhinan@sipo.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审查指南处,邮编100088。
意见征求截至日期:2009年8月10日。感谢您的参与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