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奥凯 |  本站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首 页 新 闻   业 务   案 例   法 规   指 南   申 请  
  
  热门关键字搜索:    宁波奥凯专利事务所涉及并代理宁波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国内外的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诉讼、集成电路登记、计算机软件登记
 
   首页 > 专利新闻> 案例新闻
 

申请专利不是全部
发布日期:2009-8-3                

  “用易”和“易用”,一场纠缠已久的侵权官司,终于尘埃落定。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裁定北京易用软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易用软通”)在经营、宣传活动中大量使用与“易用”(下简称“易用软件”)有关的表述作为其名称,其行为已构成对用易软件集团旗下子品牌——“易用”的不正当竞争,属于对后者的知识产权构成明显侵权。

  从表面上看,易用软件状告易用软通知识产权侵权案,只是一个简单的企业间的侵犯知识产权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但是从判例的深层借鉴意义上看,这个“典型”判例却有值得思考的必要。

  中国软件开发正处于井喷状态,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很多中小企业一门心思去钻研怎么通过“傍大款”方式来实现企业的非常规发展。可是,无论做企业还是做品牌,都如烧开水是同样的道理——烧一壶开水要加热到100度,但必须要经过前面99度的累积。

  这样,问题就来了,许多急功近利者,不愿意干“前99度”的活,却独独盯着那最后的1度,因为这1度最省事,最容易见效。

  本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是一种聪明的做法,但赤裸裸的“拿来主义”在以智力成果是企业最大资本的软件也来说,无异于偷抢。

  其实,易用软通本名“北京易必信科技有限公司”,在海淀法院于2008年12月1日作出的一审判决败诉后,才改为“北京易用软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这里,对其改名的目的,是出于重大战略考虑,还是有其他考量,笔者不做过多评判。

  不过,这里需要提醒那些意欲通过不正当行为迅速“致富”的软件企业,软件开发是一个需要不断创新的行业,知识产权必须被尊重。一个靠侵权的企业,对知识产权缺乏应有的敬畏,是很难取得长久的立足于发展的。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作为本案的原告方用易软件集团,虽然是个受害者,但纵观整个事件的过程,也有一些经验教训,值得其他企业借鉴。

  经过多年打拼,用易也称得上是中国软件业的老兵了,兢兢业业地在市场上累积了些影响力,对侵权者来说,只要在产品上标明“易用”,就可以省下大量的市场推广人力和物力费用,轻而易举地抢了成果。

  好在“易用软件”正在加大力度对知识产权的维权与保护,才早早结束了这场品牌纠纷。其实,如果用易早日加大品牌建设,加强对“易用软件”品牌的宣传,让消费者清楚地认识自己的品牌和商标,那么即便是被人模仿,也不至于损失惨重。

  事实上,国内还有很多像用易软件这样的企业,只顾埋头搞技术,却忽略了市场上的动态。以为只要申请了专利,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这反倒纵容了侵权行为。等到发现被侵权时才如梦初醒,费时费力地打官司,对人力财力物力都是极大地牵绊,得不偿失。

  一桩只是产权案,也许不能唤醒所有的软件公司,中国要成为一个软件大国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


 
 


 



上一条:没有记录
下一条:没有记录

免责声明:
  • 1、凡本网站转载的文章,均出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2、转载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本网站对该文章以及

      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

  •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及时联系本网站客服中心,我们会尽快处理。

 

导航栏
 
  专利新闻
案例新闻   法律新闻
宁波新闻   专题信息

 

业务介绍
专利申请   专利复审
代缴年费   专利延长


  经典案例
专利侵权 专利发明

  法律法规
中国专利  世界专利  

  在线服务
在线申请   在线解答

  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   

 

专利常识
专利知识   专利法规
专利政策   专利指导

 

  关于奥凯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管理员信箱 | 专利信息检索

版权所有 宁波奥凯专利事务所—Ningbo OK Patent Office  Copyright © 2009 地址:中国宁波市兴宁路42弄1号金汇大厦13-3    邮编:315040
电话:0574-87885100  电子邮箱:znb@okpat.cn  
网址:www.okpat.cn www.patok.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