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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电动车专利
发布日期:2009-8-27                

  专利侵权属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一种,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分为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对于不同的专利类型,判断其是否被侵权的标准也不一样,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从专利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等内容着手并运用等同原则判断是否构成侵权。

  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判断,一般有3个步骤:

  ⑴、 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⑵、 确定被控侵权产品的相应技术特征;

  ⑶、 将经过分解后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进行一一对应的比较。

  专利权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由于目前企业和研发人员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在研发新产品的过程中不注意保护,从而导致专利权纠纷,专利官司难打是法律界公认的,主要是诉讼周期太长,一个侵权官司打下来,专利产品的市场机会已过去,最终赔偿却根本不足以补偿损失。而侵权企业扣除赔偿之外往往还有巨大的利润,导致侵权企业有恃无恐,公然侵权。

  针对如何保护企业的专利权,建议企业注意以下几点:

  1、把握住专利申请的时间。由于专利具有“先申请先得”的原则,一般来讲,专利申请时间宜早不宜迟,越早取得专利权(甚至申请号)就会越快赢得商机;

  2、专利申请时尽量由企业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合作完成,这样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加强对企业和企业研发人员的法律培训,从思想认识上对专利权保护提高一个档次,加强对专利研发的保密工作,以防外泄

  4、遇到侵权产品时,尽快聘请专业律师维权,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以备诉讼之需。

  个人简介:

  宋国强,河南梁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学术背景: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个人专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婚姻家庭、侵权纠纷

  主要简介:对商标、专利维权、合同纠纷等有丰富办案经验,担任商丘教育电视台、商丘电台特邀律师嘉宾,2006年获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颁发的法律知识竞赛优秀奖。

  执业格言:尽职尽责,热情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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