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奥凯 |  本站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首 页 新 闻   业 务   案 例   法 规   指 南   申 请  
  
  热门关键字搜索:    宁波奥凯专利事务所涉及并代理宁波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国内外的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诉讼、集成电路登记、计算机软件登记
 
   首页 > 专利新闻> 专利新闻
 

商务部:未同意腾中购悍马 专利或技术未定
发布日期:2009-8-27                

  其收购报告仅说是要收购悍马品牌,并未说清要收购专利还是技术


  近日有媒体报道,四川腾中重工收购美国通用汽车旗下悍马一事,已经获得商务部的同意。新华社记者求证了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回答说迄今为止,腾中收购悍马没有获得任何政府部门的同意。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司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腾中上报的收购报告中,没有说在国内生产悍马,也没有说收购悍马的有形资产和股份,仅仅收购悍马的品牌。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分为两类,一是境外收购项目,即国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在境外设立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以协议、要约等方式收购境外企业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资产或其他权益的项目。二是境外竞标项目,即国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在境外设立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与境外公开或不公开的竞争性招标,以投资获得境外企业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资产或其他权益的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认为,腾中收购悍马品牌,既不收购资产也不收购股份,属于服务贸易范畴。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就此回函四川省发改委。


  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所谓商务部放行腾中收购悍马品牌一事纯属炒作。他说,商务部确实收到了腾中的收购报告,说是要收购悍马品牌。但并没有讲清楚要收购专利还是技术。商务部让腾中讲清楚到底要收购什么,并不存在已经同意的问题。

 



上一条:没有记录
下一条:没有记录

免责声明:
  • 1、凡本网站转载的文章,均出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2、转载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本网站对该文章以及

      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

  •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及时联系本网站客服中心,我们会尽快处理。

 

导航栏
 
  专利新闻
案例新闻   法律新闻
宁波新闻   专题信息

 

业务介绍
专利申请   专利复审
代缴年费   专利延长


  经典案例
专利侵权 专利发明

  法律法规
中国专利  世界专利  

  在线服务
在线申请   在线解答

  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   

 

专利常识
专利知识   专利法规
专利政策   专利指导

 

  关于奥凯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管理员信箱 | 专利信息检索

版权所有 宁波奥凯专利事务所—Ningbo OK Patent Office  Copyright © 2009 地址:中国宁波市兴宁路42弄1号金汇大厦13-3    邮编:315040
电话:0574-87885100  电子邮箱:znb@okpat.cn  
网址:www.okpat.cn www.patok.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