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6日从连云港市知识产权局获悉,《连云港市市级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出台,我市市区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含以本市市区地址申请专利的非本市单位或个人)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可获得相应的资金资助。该《办法》专利资助的内容包括专利申请费用、专利授权费用等。相比于2007年实行的原专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本次新出台的《办法》更侧重于资助于实用性国内发明专利,而非以往的重大发明专利和向国外申请的专利。
据悉,该《办法》放宽了申请单位和个人的范围,只要属于市区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请专利资金资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可获得800元/件的资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则有400元/件的资助。在进入授权阶段后,实用新型专利可再获得500元/件的资助,外观设计专利可再获得400元/件的资助。专利申请的法律状态必须是受理、公告或授权,并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有关费用,每件专利申请的每项费用只能资助一次,不可以重复资助。(苍梧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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