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侵权争议大,不纳入修法!台湾智慧局长王美花昨日表示,依据台湾产业特性来说,若把间接侵权制定,恐会造成被滥诉的情况,对于业者来说将会是一大困扰,加上智慧财产法院(IP法院)运作1年多来,外界产生质疑,应先处理IP法院事宜,因此决定不纳入专利法修法范围。所谓的间接侵权,即指母厂合作的卫星厂商等,包括提供产品的零件等;若卫星厂商明知提供给交易商产品的零组件是会侵权的,却仍提供零件,如此一来,即犯了间接侵权的行为,也须负担损害赔偿。
为与国际接轨,台湾智慧局自去年开始大幅度修正专利法,更陆续召开公听会,听取产官学界意见,原先规划要把直接侵权跟间接侵权纳入专利法当中,但是在收集各界想法后,确定先不纳入专利法修法中。王美花表示,台湾业者多半是生产零组件或者是加工再出口型的企业,若碰到有争议性的部分,一旦间接侵权入法,恐让业者被告诉的机率大增,对于业者来说是一大隐忧。再加上IP法院营运已经1年多,外界开始对于IP法院审法案的流程有不同意见,王美花认为,此刻应先协助IP法院运作更上轨道,若这时又将间接侵权纳入,可能会产生一些问题,综合上述因素,决定将间接侵权不纳入专利法修法草案范围。
王美花也坦承,外商对于间接侵权相当关切,一直希望可以纳入修法范围,尽管没有纳入专利法修法草案中,但针对间接侵权的法条,智慧局早就拟定好,未来将会随时注意国际趋势来因应。目前专利法修法草案已经送到经济部,推估今年下半年可以送进立法院新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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