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子站讯 日前,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
《条例》共分为总则、专利促进、专利保护、专利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章三十条。其主要内容和特色制度有:强化政府对专利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大对专利事业的投入,加强对专利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完善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强企事业专利工作,深化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建立经济活动中的专利项目审查制度,加强专利保护等。
《条例》针对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设定的制度和机制,既适应了建设创新型青海省的需要,又符合青海省专利事业发展的趋势,将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有效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的热情,同时通过有效的专利促进措施,也必将为提升青海省的核心竞争力积累战略资源。(青海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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