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子站讯 日前,《长沙市专利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正式颁布实施。该基准界定了三大类假冒专利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并根据认定的依据、违法的事实和情形、社会危害程度,相应设定了处罚基准,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行政裁量权的刚性,同时又不会过于羁束自由裁量权,有利于执法工作的开展。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律、法规赋予行政管理机关的一种“机动”权力,它一方面为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事务提供了重要保证,但另一方面由于它的“灵活性”又决定了权利更易于被滥用。长沙市知识产权局为了杜绝办案时可能出现的“合法不合理”“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的现象,提高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按照《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要求,制定了《长沙市专利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长沙市专利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将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处罚幅度,按照过罚相当、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违法行为和处罚幅度进行了合理的细化和分解,从而约束自由裁量空间,防止执法人员在执法时的随意性、盲目性,最大程度地确保执法公正和公平,为长沙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戴上了紧箍咒。
长沙知识产权局将借该基准的出台,更好的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创新能力,更好地维护专利行政执法的权威性、有效性和合理性,为知识产权驱动创新长沙建设,转变长沙经济发展方式增加新的动力。(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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