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继商标专用权可质押贷款后,兰溪企业破解融资难又多了一条新途径。记者昨天从兰溪市科技局获悉,《金华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日前出台,这意味着兰溪企业今后可以通过专利权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资产来获取贷款。
根据该《规定》,凡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有两年(含)以上的经营业绩,且最近两年连续赢利的,都可利用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权的剩余有效期限不低于5年的有效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向金华市范围的金融机构申请专利权出质,取得信贷资金。
该《规定》还明确了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原则和范围、借款人的条件和借款用途、申请贷款的程序和资料、贷款的额度和期限与利率、风险管理和债权保护等。其中特别规定,对中小企业实际负担的专利权质押贷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的,各地财政部门按年利率1%~3%的标准给予贷款金融机构利息补贴。
近年来,兰溪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加快实施专利战略,完善和强化专利工作奖励扶持政策。同时,科技部门通过抓宣传、抓服务、抓培育、抓转化、抓保护等举措,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专利工作逐年取得新突破。据了解,兰溪市2008年专利申请量为507件,授权量为194件,授权量同比增长3.74%;2009年专利申请量达590件,授权量达402件,授权量同比增长107.21%;今年1至6月,专利授权量为267件,同比增长65%。
兰溪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认为,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发展很重要。目前,兰溪的一些企业虽然拥有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但始终无法转换成生产力,资金缺乏是其中一大原因。该《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兰溪拥有专利的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无形资产有形化,盘活企业无形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也有利于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
上一条:没有记录 下一条:没有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