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 20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涉及公司拥有的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的中国发明专利诉讼案件的行政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晟碟以色列有限公司关于前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上述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即维持专利权全部有效的判决。
朗科科技表示,上述诉讼的涉案专利属于公司的基础性专利之一。该基础专利从2002年至今,已经先后7次被不同的主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中1次已终审结案,其余6次均以请求人撤回请求结案。这意味着该基础专利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有利于公司今后开展专利运营业务。诉讼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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