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1月5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实施《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动员会。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1月6日,天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决定于4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是本市首部规范专利促进和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更好地实施本市知识产权战略,营造良好专利工作法制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同志介绍了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制定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和天士力集团、机械工程研究院有关同志就宣传好、实施好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作了发言。
李亚力在讲话时指出,制定和实施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天津发展要求,实现天津城市定位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是巩固我市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我市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迫切需要。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专利促进与保护各项工作。要大力抓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利服务体系,加快培养各类专利人才,积极推动本市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积极协调条例实施工作出现的问题。市知识产权局要在条例贯彻实施中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各负其责,分工配合,依法做好专利促进与保护各项工作。要加强对我市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宣传报道,动员社会力量积极营造崇尚创造、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加强执法检查,督促和推动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通讯员张彭 记者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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