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局和摩洛哥工业、贸易与新技术部日前签署专利合作协议,这是继欧盟自2008年给予摩洛哥“优先地位”以及2010年3月召开首届摩洛哥-欧盟峰会后,摩洛哥与欧洲机构间的再次合作。
根据该协议,尽管摩洛哥既不是《欧洲专利公约》缔约国,也并未和欧洲专利组织签署专利保护延伸协议,但欧洲专利申请和经欧专局授权的欧洲专利在摩洛哥将同样有效。反之,在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中,在摩洛哥有效的专利申请和授权专利享有和欧洲专利申请及授权专利同等的法律地位。该协议将在相关立法得到摩洛哥议会批准后生效。欧专局认为,该协议的签署不仅有助于推动欧洲国家与摩洛哥间的技术转让合作,亦表明了欧专局在构建平衡的国际专利体制方面的努力,以及摩洛哥发展其创新政策的决心。
此外,欧专局和摩洛哥工商产权局(OMPIC)还签署了双边合作和技术协议,允许摩洛哥工商产权局使用EPOQUE网络服务,从而利用欧专局的相关科技文献。此举将有助于摩洛哥工商产权局就专利申请撰写较为系统的检索报告,并对其专利性前景附加初步意见,尽早向企业提供有关申请可专利性的重要信息。(任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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