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工业矿产部负责受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事务。其它部委如文化部、卫生部负责相关事务的审查和登记。根据伊拉克专利法,批准后的专利有效期为20年。
1、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时需提供下列文件或证明:
(1)专利申请报告,包括专利名称、所属科技领域、专利特点、用途及效能等。
(2)理解专利必要的说明和图示。
(3)寻求专利保护的文字说明,包括申请人姓名、地址、相关技术细节等。
(4)如专利申请人是法人,需提供公司或其它实体的授权书。
(5)需提供阿拉伯语的翻译版本。
对伊拉克本地人收费约680美元,对外国人或外国公司收费约1.5万美元。
2、注册商标
伊拉克商标法是1957年颁布实施的,萨达姆政权倒台后,经联军临管局政府于2004年修订后沿用至今。目前伊拉克工业矿产部商标注册处负责受理商标注册。即使世界著名商标未在伊拉克注册,政府也给予保护。如触犯商标法,最高刑期为5年监禁,或罚款5000万-1亿第纳尔(约3.4万-6.8万美元),严重者,二者并罚。
根据伊商标法,注册后的商标保护期为10年,可另续10年。可在到期前半年内申请延期。商标注册后使用期超过5年,其所有权不容置疑。
需提交的文件包括申请表、商标说明书、相关证明等。
具体收费如下:
(1)注册费30万第纳尔(约204美元);
(2)发布消息费30万第纳尔(约204美元);
(3)注册证书费15万第纳尔(约102美元);
(4)注册延续费40万第纳尔(约272美元);
(5)所有权转让费30万第纳尔(约204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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