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内容: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加速中小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向科技型企业转型,本市设立专项资助资金,鼓励企事业单位首件专利申请,同时鼓励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开展企事业单位首件专利咨询和代理服务。
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4日电: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加速中小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向科技型企业转型,天津市设立专项资助资金,鼓励企事业单位首件专利申请,同时鼓励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开展企事业单位首件专利咨询和代理服务。对首次申请专利的本市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性资助,资助金额为1000元。
历史上首次申请专利的本市企事业单位以及为首件专利申请提供代理服务的专利代理机构,不资助个人申请。首件专利申请,是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企事业单位在2011年内申请的与其主营业务相关联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含外观设计专利。代理机构,是指与市知识产权局签订“首件专利申请服务任务合同书”的本市专利代理机构。对首次申请专利的本市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性资助,资助金额为1000元。对为企事业单位首件专利申请提供代理服务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补贴性资助,资助标准为1000元/企业。(记者 任悦 李海燕)
来源: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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