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为优化知识产权工作环境,提升洛阳经济发展质量,去年市人大吸取东部地区先进经验,修订新的《洛阳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批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条例》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关键内容纳入地方立法予以保护,系统规范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各个环节,明确了市县两级政府专利促进与保护职责,首次将专利指标纳入各级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规定了各级财政专利专项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不低于0.15%的要求,主要用于专利资助、优势企业培育、信息平台建设、维权援助、专利分析、预警、奖励等。新条例的实施对建设洛阳发明创造优良环境,保护企业合法专利权益,培育一批战略新兴骨干企业,建设创新型洛阳具有重要作用。(洛阳市知识产权局 牛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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