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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三一重工起重机发起“337调查” 是否侵犯美公司专利权
发布日期:2013-7-15                

  新华社华盛顿7月11日专电(记者王宗凯 高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1日宣布,对中国三一重工集团及其美国公司的履带式起重机产品发起“337调查”,以确定这些产品是否侵犯美国公司专利权。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说,调查对象是采用“可变位置配重技术”的履带式起重机。

  声明说,美国威斯康星州马尼托沃克起重机公司今年6月12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三一重工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上述涉案产品及部件侵犯了该公司专利,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

  美国“337调查”最早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此外也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

  根据有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启动“337调查”后,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彻底丧失在美国市场销售的资格。

  今年以来,美国已多次对中国产品发起“337调查”,包括华为和中兴在内的多家中国企业被指侵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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