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浙江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实施专利战略,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11月19日,湖州市研究出台了《加快实施专利战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二十三条政策》,政策从专利创造、专利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专利维权保护、发挥企业主体、专利管理与服务以及专利人才培养等6个方面,共23条,谋划了今后一个时期湖州市专利事业的工作重点和主要路径,为湖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激励和优化专利创造,夯实专利在创新驱动中的基础地位。一是鼓励企业实施专利开发战略。积极实施企业专利挖掘计划、专利清零计划、专利倍增计划和专利扶强计划,鼓励科技成果产权化,支持企业获取专利,对企业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奖励,同时,针对专利发明人制定了奖励政策。二是鼓励企业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对企业获得国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都进行专门奖励。三是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发明创造。对个人、社会团体等非企业获得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四是激发企业研发人员创新积极性。开展湖州市突出发明人和优秀发明人评选活动,实现奖励金额翻番。企业专利自行实施或者转让许可后获得较大收益的,鼓励企业对发明人予以一定的报酬。机关事业单位获得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后给予相关发明人适当奖励。
加强专利与产业的匹配度,发挥专利对经济社会发展引擎作用。一是促进专利对经济支撑作用。推动专利工作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专利质量和专利的储备流转,以运用专利支撑产业发展,引导创新资源向产业集聚,形成一批专利密集型产业,切实提高区域产业核心竞争力。对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中授权后超过5年的有效发明专利进行奖励。二是建立重大经济项目专利评议机制。将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推进重大产业投资、技术人才引进、重大合资项目、重大科技项目以及拟上市企业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将专利引入科技项目立项、中期管理和验收绩效考评。三是推进专利与金融结合。对企业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的,给予企业贴息支持。对发放专利权质押贷款的金融机构制定奖励政策。推进专利保险,对企业购买专利保险的,给予保费支持。四是促进专利成果交易。对在湖高校、科研院所和个人获得的独立发明专利权,转让许可给湖州市本级企业转化实施后,对相关专利的发明人给予奖励。对政府、行业或企业投资建设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五是鼓励专利成果作价入股。鼓励专利权人以专利权出资作价入股企业或创办企业,最高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70%。六是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利预警分析。深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特色产业专利工作,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支持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中介机构等开展重点研发领域和产品的专利战略研究和行业预警工作。对企业建立产品专利数据库,按实际投资额给予适当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对全市开放的公益性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按实际投资额给予适当补助。
创新专利执法维权,强化专利执法保护体系建设。一是积极开展专利执法维权行动。每年开展保护专利权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展会专利权保护工作。鼓励专利权人主动开展维权行动,对专利权人省外和国外维权胜诉的给予维权支持。二是完善执法条件和机制。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专利执法条件的建设与完善。对开展专利保护专项行动、专利侵权违法案件查处、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知识产权执法交流研讨等活动,给予资金保障。建立起全市统一协调、规范管理、高效运转的行政与司法相结合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和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司法鉴定、举报投诉、维权援助体系。三是构建行业专利保护自律机制。支持各行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对成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组织的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四是建立专利维权援助机制。建立维权援助专家团队,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的具体办法,对通过12330平台提供重要线索和多次提供线索的举报投诉人员给予奖励。
培大育强,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一是支持企业实施专利战略。支持企业制定实施专利战略,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省级专利示范企业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考核优秀的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考核合格的市级专利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考核合格的企业,优先推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省级专利示范企业,评定市级专利示范企业。鼓励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二是加大专利领军企业培育。支持制造业企业构建专利池。
加强专利管理与服务,提供管理的科学性和服务的有效性。一是加强专利服务平台和组织建设。支持各级政府、行业和企业搭建专利信息分析、交易和维权等专利服务平台。加强湖州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成立湖州专利协会,围绕该市重点产业布局组建若干重点产业专利分会。二是构建若干专利战略联盟组织。支持行业、企业构建专利战略联盟,对联盟成员单位在联盟组建之日起三年内获得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进行优先支持。对于县区组建重点产业专利联盟的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三是建立专利通报协调分析机制。建立专利数据通报统计制度,将对各县(区)每月份的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增长率等重要指标完成情况予以通报。充分发挥各级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努力创建统分结合、密切配合、行政与司法并举、整体联动的知识产权管理与协调工作机制。三是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培育、引进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机构,鼓励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和人才在该市成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托管、评估和交易等各类增值性服务机构,对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品牌培育机构和示范机构的给予重点支持奖励。对在该市注册专利代理(分支)机构给予重点支持奖励。四是积极开展评优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给予重点奖励。对在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实施专利人才引育工程,加快专利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积极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力争引进、培养一批企业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管理专业人才和中介服务人才,构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体系。大力培养专利代理、管理、信息、评估、保护专业人才,对科技人员和中介服务人员获得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的给予奖励。二是实施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程。营造知识产权文化,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对于被认定为市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的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深入开展“一企一训”工作,将知识产权纳入党校、经济管理等部门的培训教学内容和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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