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2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从企业反映突出的生产经营成本问题,提出了20条“定向、定期、精准、有力”的政策措施,预计可为企业减轻负担200亿元以上,企业非税负担全国最低。 为降低企业技术创新成本,意见指出,自2017年起至“十三五”期末,省财政将对有效期6年以上的发明专利,第7-9年每年补助所缴年费的30%;有效期9年以上的发明专利,第10-15年每年补助所缴年费的50%。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发明专利拥有量复合增长率达到30%,全省发明专利拥有量已接近9万件,专利年费支出已成为企业创新的一项重要负担。近年来,浙江致力打造“中国商务成本洼地”,知识产权公共投入不断增加,省本级专利专项经费支出从2011年的260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9200多万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速推进。(来源:浙江省知识产权网站 作者:知识产权发展处 徐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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