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在专利审查高速路领域开展合作的意向书》,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与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于2018年7月1日启动,为期两年,至2020年6月30日止。
中马PPH试点启动以后,申请人可以按照《在中马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SIPO提出PPH请求;按照《在中马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MyIPO提出PPH请求。(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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