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比较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方面仍处于摸索阶段,但是,发展的速度还是很快的。中国专利申请量的增长,也是十分喜人的。
田力普指出,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概括起来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并且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1982年出台商标法、1984年出台专利法、1990年出台著作权法,还有很多其他知识产权,比如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二是建立了完备的工作体系,包括知识产权行政审批、宣传培训、中介服务、学术研究等机构。比如知识产权局肩负的行政审批职能,负责审批专利等。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专利代理、商标代理、无形资产评估、信息服务等。三是建立了完善的执法体系,形成了行政、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行政执法包括工商部门、知识产权部门、文化部门、公安部门和海关等。另外,在人民法院建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
他说,2006年我国三种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总的申请量达到57.3万件,比2005年多出近10万件,增长20.3%。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申请量已经连续几年排在世界第1位,发明专利排在世界第4位。而且超过20%的增长速度已经持续了七八年。2006年6月,中国受理的专利申请总量突破300万件。我国专利申请总量达到第一个100万件,用了近15年的时间;第二个100万件,用了四年多一点的时间;第三个100万件,只用了两年零3个月的时间。预计第四个100万件将在两年内达到。专利申请的质量也稳步提高,来自国内技术含量较高的发明专利申请在20年间翻了五番,从不到3500件增加到12.2万件,企业已经成为发明专利申请的主体,其专利授权率和实施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
随着我国专利事业的迅猛发展和专利申请量的快速增长,我国的专利审查员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和成长。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拥有2800多名的审查员队伍,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审查力量较强的大型专利局之一。预计到2010年,专利审查人员将达到5000人。
田力普从两方面分析了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势头好的主要原因:一方面从国际形势来看,知识产权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重视。发达国家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维护竞争优势,主导未来的经济发展。知识产权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这就要求我国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制度作用的认识,调整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从国内形势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进入了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实现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对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田力普强调,最重要的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知识产权事业的高度重视。2006年5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1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增强国家经济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又强调,要抓紧制定并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阐述了发展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指明了今后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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