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全面提高瑞安市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科技创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瑞安市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瑞安市出台了《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在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必要性形成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明确了在全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根据《意见》的要求,通过知识产权立市和品牌立市战略的实施,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应急和预警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优势,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动态监测优势行业的知识产权趋势与信息,帮助企业了解自身可能遇到的知识产权壁垒以及尚存的发展空间,积极应对国内外企业或机构知识产权诉求,重点建好汽摩配等市三大主导行业的专利保护应急和预警机制,建立定期发布信息制度,发挥实时长效作用。在科技管理中,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将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实施效益和管理制度建设,作为星级企业评定、三十强企业评比、技改资金的落实以及科技发展计划、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人员绩效、科技进步奖、职务晋升等认定与评价的重要指标和依据。突出在区域特色和竞争优势明显的汽摩配、机械电子和高分子合成材料及其制品业中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及应用工作,探索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知识产权战略;在品牌建设中,要建立质量预警机制,一旦发现带有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发出预警通报并坚决予以整治,集中力量办好汽摩配、机械产品国家级实验室和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为全市主导产业和关系群众生命安全健康的产品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要引导行业协会和规模企业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努力创立一批国家级、省级、温州市级、瑞安市级的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名牌商标,再创一批“国”字号生产基地;在公共投入上,拓宽筹资渠道,逐年增加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主要用于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战略的组织实施,资助技术含量高、确有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实施转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和产业。
《意见》提出了五年后该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的目标,即至2010年,瑞安市专利申请的层次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瑞安市专利申请数量累计达8000件,专利授权量达6000件,其中发明专利达到150件以上,专利工作综合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一批重点骨干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70%以上的规模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80%以上的工业企业配备必要的计量检测设备,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骨干行业均获得国家级生产基地之类称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有较大突破,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名牌产品达50个,温州市知名商标、温州市名牌产品达100个;品牌产品的产值占全市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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