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子站讯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科技局和温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温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试行)》,设立专门的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资金,用于补助中小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
该办法规定,贴息资金额度原则上每年安排500万元。对同一笔贷款项目采取在企业还贷后给予一次性核拨的办法。贴息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贴息比例不高于以发放贷款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总额的50%,年度内单个企业申请贴息资金最多不超过30万元。
温州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作为贴息资金的实施部门,负责贴息资金的使用和跟踪管理。市财政局负责贴息资金的监督。申请贴息企业于每年7月底前对已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向市科技局提出贴息申请,贴息资金则于下半年进行拨付。(浙江省知识产权局)(6月12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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