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奥凯 |  本站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首 页 新 闻   业 务   案 例   法 规   指 南   申 请  
  
  热门关键字搜索:    宁波奥凯专利事务所涉及并代理宁波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国内外的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诉讼、集成电路登记、计算机软件登记
 
   首页 > 专利政策> 浙江专利政策
 

衢州市市区工业类专利资助与实施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09-7-15                

为全面实施“工业立市、借力发展、特色竞争”战略,鼓励工业企业和个人发明创造,促进专利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提高我市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授权专利资助
(一) 资助对象:第一申请人地址在市区范围内的单位和自然人,获得工业类国内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均可申请资助。
(二) 资助标准:获得国内专利权的,按发明专利每件1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1500元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权的,给予每件1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每件限资助在2个国家的申请)。
同一专利不重复资助。
第二条  实施专利奖励
(一)奖励对象:市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积极实施专利技术的转化、应用和产业化,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均可申请“衢州市专利实施奖”;对纳税关系在衢州市本级的省、部属企业经认定也可参加评定。
(二)奖励办法:企业实施专利技术或专利产品销售后,应单独核算专利技术或专利产品的销售收入和税金,三年内累计新增实际入库的地方税金(包括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计算口径下同)在100万元以上,可以申请奖励。奖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第三条  专利实施当年新增入库的地方税金达到80万元、三年累计达到250万元的,可申请一等奖;专利实施当年新增入库的地方税金达到60万元、三年累计达到180万元的,可申请二等奖;专利实施当年新增入库的地方税金达到50万元、三年累计达到100万元的,可申请三等奖。
第四条  一、二、三等奖的奖金额分别为10万元、5万元、3万元。
第五条  奖金用于奖励专利发明人和专利实施的有功人员(属于购入专利的,不再奖励给专利发明人)。
奖励为一次性,同一专利实施的不重复奖励。
第六条  获奖企业同时授予“衢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符合国家、省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要求的,推荐申报国家、省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获得国家、省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称号后,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各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不重复奖励。
第七条  申报审批程序
(一)授权专利资助
1、申请人申请国内外授权专利资助须报送下列材料: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衢州市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申请国(或地区)专利管理部门专利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由市科技局全年负责受理,并会同财政部门审定。申请人因特殊原因当年未申请资助的,可于次年补报,二年内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实施专利奖励
申请人申请实施专利奖励须报送下列材料:《实施专利奖励申请表》(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实施专利证书和入库税金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每年11-12月份,由市科技局受理,并会同市财政局初步审查、现场核实。
(三) 国家、省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奖励
申请人申请国家、省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奖励须报送下列材料:国家、省专利(试点)示范企业批文、《国家、省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奖励申请表》 (附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明,由市科技局全年负责受理,并会同市财政局审定。
第八条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将已资助奖励的费用全额收回,今后三年不得申请资助和奖励,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九条  资助、奖励资金从市政府设立的科技三项经费中列支。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审定后的资助、奖励资金,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报批后由市科技局直接支付。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05年印发的《衢州市工业类专利资助与实施奖励办法》(衢市科发合〔2005〕12 号)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上一条:没有记录
下一条:没有记录

免责声明:
  • 1、凡本网站转载的文章,均出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2、转载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本网站对该文章以及

      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

  •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及时联系本网站客服中心,我们会尽快处理。

 

导航栏
 
  专利新闻
案例新闻   法律新闻
宁波新闻   专题信息

 

业务介绍
专利申请   专利复审
代缴年费   专利延长


  经典案例
专利侵权 专利发明

  法律法规
中国专利  世界专利  

  在线服务
在线申请   在线解答

  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   

 

专利常识
专利知识   专利法规
专利政策   专利指导

 

  关于奥凯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管理员信箱 | 专利信息检索

版权所有 宁波奥凯专利事务所—Ningbo OK Patent Office  Copyright © 2009 地址:中国宁波市兴宁路42弄1号金汇大厦13-3    邮编:315040
电话:0574-87885100  电子邮箱:znb@okpat.cn  
网址:www.okpat.cn www.patok.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