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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09-7-15 |
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简称国防科工委,COSTIND)是原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主要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计划、政策、标准及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监督。已撤销,其大部分职能归于后来的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主要职能 研究拟订国防科技工业和军转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 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的优化调整工作;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实施战略性重组; 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研发、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及外资利用的年度计划; 组织协调国防科技工业的研发、生产与建设,以确保军备供应的需求; 拟订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生产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 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 以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CAEA)的名义组织协调政府和国际组织间原子能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以中国国家航天局(CNSA)的名义组织协调政府和国际组织间航天活动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内设17个职能机构(司、局): (一)办公厅 组织协调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国防科工委新闻宣传、出版工作的行政管理;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拟定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和军转民的方针、政策;制定行政规章;指导军工行业的法制建设。 (三)体制改革司 组织研究和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调整工作。 (四)综合计划司 组织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安排相关投资项目。 (五)经济协调司(民口配套办公室) 组织科研生产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导军转民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 (六)财务司 编制各项费用的年度预算、决算;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监督。 (七)科技与质量司 组织科研成果、专利的保护和推广;制定质量、计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检查;组织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八)系统工程一司(国家航天局) 组织实施航天工业军转民发展规划和重大民品项目;指导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 (九)系统工程二司(国家原子能机构、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核电办公室) 组织核电建设;组织实施核、兵器工业军转民发展规划和重大民品项目;承办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系统工程三司(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 组织实施航空、船舶工业军转民发展规划和重大民品项目。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 承担重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 (十二)安全保密局 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保密工作,指导协调国防科技工业的国家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国际合作司 组织管理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 (十四)人事教育司 组织人才教育、培训和交流;归口管理社会团体。 (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六)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对直属单位和军工集团公司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指导。 (十七)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局) 负责国防科工委相关办公条件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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