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因此,实用新型专利仅保护涉及形状、构造方面创新或改进的产品,对于单纯材料替换的产品,没有特定形状的产品(气态、液态等)及一种方法或生产工艺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对创造性的要求较低,审查周期短,授权快,因此对于改进小、创造性不高或者是技术更新较快的项目一般优先考虑以实用新型的方式申请。(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算)。
所需文件及资料 1. 填写《委托办理专利事务指令函》 写明申请专利的类型(实用新型); 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国籍(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第一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申请人是企业或法人单位,提供第一申请人企业代码);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当是自然人); 办理该专利申请的联系人的电话、传真及联系地址; 申请人对申请的特殊要求。 2.《专利代理委托书》 由全体申请人签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需本人签字;申请人是企业或法人单位的,加盖公章) 3.技术交底书 3.1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写明对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指出与该实用新型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即发明该技术时所参考的文献资料,并对文献资料中的技术进行描述和评价,客观指出其不足之处; 发明内容:写明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具体说明各部件的专业术语名称以及各个部件之间的位置关系和连接关系,涉及英文符号的,给出中文译文;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附图说明:提供必要的附图并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实用新型或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对照并结合附图说明对该实用新型进行详细、具体的描述,通过什么部件或连接关系来实现该实用新型的结构。 3.2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3.3 说明书摘要:应当清楚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及主要用途; 3.4 说明书附图(必须有):实用新型必须有附图,附图可采用多种表达方式,用图形补充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描述,例如示意图、方块图、局部剖视图、流程图等,使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直观和形象地理解该实用新型的每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 3.5 摘要附图:最能说明该发明技术特征的一幅附图;
费用 收费标准:国家收费标准+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其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请咨询相关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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