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共和国曾于1992年5月制定《工业产权保护法》,对发明、工业品外观设计实行专利保护。随后,1994年2月1日新的《专利法》问世,对发明仍实行专利保护。发明专利有效期自申请提交之日起20年。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则单独立法,于1995年9月1日生效,并改以注册证书保护。注册证书有效期自申请提交之日起5年,可有4次5年期的续展,最长可保护25年。
立陶宛专利局出版的专利文献有两种:专利说明书和官方公报。
①专利说明书,标识代码为B,1994年开始出版,文献起始号为3001。
②《官方公报》(立陶宛语和英语),1992年创刊,月刊,为文摘型公报。包括发明、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及其相应的法律变更几部分内容。
发明部分:
1)刊登前苏联有效发明人证书及专利转授予立陶宛专利的著录项目信息。文献号自2001开始。申请号的表示如RP122,其中RP表示上述前苏联保护文件的再申请。
2)登载根据立陶宛新《专利法》受理的专利申请著录项目、文摘、权利要求数目及附图数目。文献类型代码为A, 1992-1994年专利申请号曾以IP代码表示,1995年改为:公元年-顺序号,如98-100。
3)授权专利的著录项目信息。文献类型代码为B,文献号自3001开始。
法律变更信息:包括专利有效期中止,专利权转让,许可合同,其他变更等。
各种索引:在申请人索引中,一些字母代码的含义为:P –申请人,I—发明人, S—专利权人, A—专利申请, B—专利。在指定国为立陶宛的欧洲专利索引中,T—在立陶宛有效的欧洲专利。
工业品外观设计部分:刊登形式基本同于发明。包括前苏联有效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发明人证书及专利转授予立陶宛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的著录项目信息。文献号自201开始,申请号前同样标注RP;根据立陶宛新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法》注册的工业品外观设计著录项目及图片;
法律变更信息:包括专利有效期中止,有效期延长,专利权转让,许可合同,其他变更等。
索引:在人名索引中,字母代码含义为:A—设计人,S—权利所有人。
上一条:瑞士专利文献 下一条:拉脱维亚共和国专利文献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