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报道:在上海市政府近日颁发的《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中,为了鼓励新能源技术创新提出了不少优惠政策。今天,上海发改委副主任周亚作客东方网,详细解读了这些“新优惠”。据悉,获得发明专利的企业,最高可获奖励9万元。
据悉,新能源企业若被认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则可获得研发支持。对新能源企业为提高核心竞争力单纯引进技术和生产母机等装备的项目,或收购兼并境外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和研发机构且获得相对控股权的项目,将根据《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09]35号文)给予资助。
获得外国发明专利权的企业,由上海知识产权部门给予每件一个国家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专利申请费资助,最多不超过3个国家(即企业最多可获9万元资助);对企业申请国内专利的,按专利申请费实际缴纳费用资助;获国内发明专利权的,对发明专利的实审费、授权费及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的年费,按实际缴纳费用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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