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讯 近日,记者获悉,江西省近日出台管理办法,严格遏制和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
根据《管理办法》,省知识产权局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确认有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将督促其采取主动措施消除或降低影响,并暂停专利资助,暂停费用减缓审批。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有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严格按照办法执行,将情况记入专利申请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申请专利资助、费用减缓、专利研发和产业化等项目,并追回已经减缓的专利费用和已发放的专利资助费用。
规定省专利资助重点向企业、PCT和授权发明专利申请倾斜,对市级或县(区)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专项资助。(记者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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